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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商法:中国百年制度借鉴之困”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03月14日 05:17

2023年3月3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来到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带来了主题为“商法:中国百年制度借鉴之困”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段磊副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曹兴权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缪因知教授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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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主持人段磊副教授向参会的师生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和与谈人。范健教授是1995年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我国商法学界的最著名学者之一,他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商法学理论,他撰写的许多商法经典论著启蒙了一代又一代商法学人。同时,与谈的各位嘉宾也都是我国商法学界各领域的代表学者。此次能够倾听范健教授和各位与谈人从更加宏大的角度为同学们讲述我国商法百年制度变革中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培养同学们对商法更全面、更深层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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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范健教授围绕“中西商考”介绍了中国传统社会“商”理念的缺失。我国自古重农抑商的传统来源于商人靠倒卖赚钱、不能创造财富的固有观念,因此各朝各代对于商业都是否定的态度。范教授认为,“商”是一种理念、一项制度、一种生存状态和环境,其本质是交换,是人为了生存的本能方式。而在现代,“商”不仅仅是买卖,更是一种制度的平衡,是对社会财富的积累、分配、平衡、再创造,其被赋予了竞争与创新的意义。与传统相比,现在的“商”不仅关注具体行为,更需要关注主体,尤其强调主体独立、主体自由、主体平等。为了论证上述论点,范健教授向在座师生讲述了欧洲商事制度与社会制度的协同演进历程,指出欧洲的商主体在独立、自由、平等的前提下积累财富,同时促进欧洲各国统一商法典的发展。因此,范健教授认为,现代商事的上述本质特征是公司存在的基础,并构建了公司法的原则。

接着,范健教授就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制度借鉴展开讲解。他以房地产为切入口,以1990年代的几世同堂到现在一个人有好几套房为例,展开讲述了我国“急用先行”的理念,以及对此的借鉴。随后又以美国现代的社会为例解释了商业和社会的配套模式,并说明了放开贸易对国家经济的正向影响,从而证明了社会基础差异和政治需求差异,以及研究能力对制度借鉴的影响。范健教授强调,必须明确“何为中国所需的公司法”这一命题。公司的真正功能是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公司制度要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两个问题。因此,《公司法》理应是一部比《民法典》更具有影响力的法律。在公司法制定中,必须要同时引入法学理念、哲学理念、政治学理念、经济学理念,既要辩证、历史、发展地看待公司的制度价值,也要从制度特点、制度追求看待公司法的改革方向,更要从经济效益、社会经济价值等角度评价公司的自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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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范健教授提出了当代中国民商立法面临的问题。通过对禁止课外辅导班、收紧营利性医院等政策进行分析,范健教授向我们展现了从商的底线。范健教授藉此提出,中国的《公司法》应当面向世界,它维系着中国的命运。作为中国现代商事制度的集中体现,公司法的发展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重新认识民商分立的必然性。理由在于,一些与人的生存紧密相关的领域容易成为商人获取暴利的软肋,从而导致社会失去公平与正义;法律对商行为的约束相较于民事行为更具有滞后性,对一些创新的商行为的违法性判断,需要一个综合、独立的评价标准;公司法律责任往往兼具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有必要引入商事法律责任制度,改变现行公司法律责任过畸轻畸重的格局。

在评议环节,三位评议嘉宾各自展开了精彩的评述。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通过范健教授讲述的宏大的穿越时空的商法,向我们分享了三个时刻。第一个时刻是1894年,轮船招商总买办郑观应所作《盛世危言》出版,这是中国第一个提到商战的书籍。第二个时刻,是义乌的小商品城的设立,体现了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区别。第三个时刻则是电视剧《狂飙》的走红,傅穹教授告诉我们的企业家不应该像高启强这样不择手段,而应该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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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的曹兴权教授也分享了他的四点感悟。第一,回顾中华辉煌的文明史,每一个强盛的时代商业均特别发达,说明商业对社会的支撑力巨大。第二,未来商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在于资源、而在于经济;而经济的背后是制度,制度的背后是文化。第三,重要的不是商法典存在与否,而在于存在符合中国发展需要的商法理念。第四,研究商法既需要有浓厚的技术情结,也需要有社会责任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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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缪因知教授指出,范健教授的讲座既为大家提供了丰富的中外历史知识、开拓了大家的眼界,也让大家领会了商法的精神。他分享和总结了几点讲座的要义。第一,历史表明,商业以及背后的商法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大国崛起的保障。商法的价值在于限制权力的约束,是一种高级的制度文明。上海因商业而崛起,各位同学有缘身处这一中国的商业中心,尤其值得多加体会。第二,商法是一种非逻辑的经验,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第三,商法是一种体现法治的理念,要信开放、讲规则、重规律。第四,商法是一种精微的技术,讲究格式和外观的表达。第五,商法的精神不在于追求赚大钱、赚快钱,而恰恰讲究商业行为边界和底线。最后缪因知勉励在座的同学说,随着科技的进步,大家可能还有“百年”的人生,学习体会“百年借鉴”,能够更好地展望各自未来的“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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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的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就我国商法典的制定问题向范健教授提问,范健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给出了详尽解答。他从比较法和中国法制史的角度出发,指出我国商事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以及制定商法典的障碍,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障碍指明了路径。讲座尾声,嘉宾们合影留念,此次讲座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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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顾培译

图片 | 张亚茹

排版 |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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