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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科新人推介⑧ | 田雷:进入历史去探索我国现行宪法的开端

田雷 社会科学报社
2022年11月15日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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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新人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上海市一批青年才俊逐渐涵盖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青年学人共同体,对于加强社科理论队伍建设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上海东方青年学社组织评选出了2020—2021年度“上海社科新人”,本报将陆续予以推介,聚焦其传承学术、创造思想、影响社会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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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推出的上海社科新人是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田雷教授,其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立法学,侧重于法律、历史和政治交叉的研究和写作。他立足本土,组织出版原创性的法政著作系列“雅理中国”,呈现把研究做在祖国大地上的法政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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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进入历史去探索我国现行宪法的开端》

作者 |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田雷

图片 | 网络


“四十不惑”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四十周年,作为一位宪法学者,心里就好像装着一个面向这一历史时刻的倒计时。这个历史时刻及其所设定的“倒计时”,很大程度上驱动着我最近一两年的研究和写作,在此意义上,历史的行程和学者个人的研究轨迹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个四十年时刻的倒计时一旦于心中形成,就诱惑着我,驱使我回到历史的开端,想要打开历史这个未知的“盲盒”。作为一位学者,我进入这个新领域,就好像一下子被抛入到我国现行宪法的历史这一时间长河里。这个过程是未知的,研究在结果意义上讲也充满着不确定性,但这些历史及其文献打开了我,向我敞开了怀抱,而与此同时,我也沉浸在它们的字里行间,向它们敞开自己的思考,我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的写作会被带往何方,带到哪里,但同时也体会到此前研究极少有的“自由感”,也许这才是学术研究的本意,作为法学研究者,相比于人文社科的同龄学者,我或许不算后知,但确实后觉了好些年。


在时间维度内打开历史的自觉


我国现行宪法诞生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四十年来,这部宪法先后经过五次修改,而它作为现行宪法的状态则持续至今,预计也会有一个相当长期并且稳定的“未来”。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自此后,这部宪法如有机体一样在生长,摆脱了它初生时的稚嫩,经历了一段青春期的迷茫,到2012年迎来它的‘而立’之年,又正在不舍昼夜地奔向‘不惑’时刻”。就我来说,所谓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与其说是一个空间性的要求,不如说是要在时间维度内打开历史的自觉。

  

“八二宪法”现行状态延续四十年,一方面,“八二宪法”有了属于自己的历史,有了自己的起承转合、抑扬顿挫,而另一方面,作为现行宪法,它自身还未成为历史,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立足当下、回首过往的“八二宪法”史。当然,在一部宪法由现行所展开的时间长河中,学者可以进行自己的分期断代,而我所做的,就是回头去探源“1982年”,理解这部现行宪法在共和国法制建设历程中的“诞生”。1979年6月28日,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提到,“现在只是开端,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我也借用这一讲法,把自己的研究定位为“开端史”,我最近刚刚完成的一篇论文,就是基于对历史文献的发掘和细读,构造出现行宪法在其开端阶段的历史形态,我在文中称之为一个“长开端”:从1980年开启全面修宪起,经1982年现行宪法诞生,一直延续到1988年新宪法的第一次修改,这个“长开端”的历史视野也廓定了我接下来所要进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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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开端”作为方法


面对现行宪法,我之所以选择回到开端处进行“探源”工程,归根到底还是来自理论上的好奇,简言之,就是这部宪法何以做到了“长期稳定”?如果说宪法学原理一开始就告诉我们,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应该保持长期稳定,但“八二宪法”的制定者在起草宪法草案时所面对的历史,却是自1975年起的“七年之内,三部宪法”,短短七年,我们先后经历了“七五”“七八”“八二”三部宪法,我经常用小说《三体》中的“乱纪元”和“恒纪元”来概括这段历史,也即“八二宪法”脱胎于一段宪法政治的乱纪元,却开创了长期稳定的“恒纪元”,所以只要置身于历史的长河,由当下返回开端去探源,现行“八二宪法”何以打破根本法多变的历史周期律,就是一个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一般而言,宪法作为文本之所以要变,必定是因为既定的旧文本与不断形成的新现实之间产生了某种不可调和的冲突,而“八二宪法”本身就旨在立新,邓小平在1982年初讲过,“新的宪法要给人面貌一新的感觉”,同年9月,党的十二大过后,邓小平也讲过一句很著名的话,“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我们打开了一条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新路”,就此而言,“八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诞生,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把这条“新路”固定下来,并且以社会主义法制的方式去保障这条新路的开辟和拓展,就此而言,它从一开始就要处理某种定和变之间的复杂关系。

  

用当年主持起草宪法的彭真的话来说,宪法是“定型化”,而改革和开放却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是不可定型的,新路怎么走,只能向前看,只是路在脚下,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是要杀出一条血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变化可谓是天翻地覆。我前几天刚读完余华的小说《兄弟》,他在后记里就用“动荡万变”和“天翻地覆”来概括改革开放所激发的时代裂变。回到我的思考,“八二宪法”的长期稳定,就是它何以能历经这种“动荡万变”却保持自身的基本不变,对于我来说,之所以要回到“开端”,就是因为我们可以想到,既然稳定性也是当时自觉且紧迫的要求,那么当年的宪法起草者在构成宪法的文本时一定是做了某些事情,一部宪法在制定之后能否保持长期稳定,既要听天命,也要尽人事。我最近也做了一个工作,就是梳理以彭真文选和年谱为核心的宪法起草文献,理解宪法起草者的宪法观,即立宪者是如何认识他们正在做的事情的,回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时刻,彭真与当年起草宪法的同志们是如何理解“宪法”的,宪法是什么,应该规定什么(又不需要规定什么),宪法在通过后如何实施,什么是“违宪”,关于这些问题,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和实践曾经形成了一套整全的宪法观,现在是时候去重新发掘它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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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一旦被语境化就活起来了


在我看来,进入历史去探索我国现行宪法的开端,不仅要有文献自觉,还要有不断扩充文献的眼光和能力,借用古代史研究中传世和出土文献的区分,对于1979年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历史的研究而言,扩充或拓展文献,关键在于对新文献的发掘乃至某种“出土”,我前段时间同几位研究生一起读《民主与法制》杂志1979年创刊后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的合订本,就从中发现了不少值得去研究的问题。学生也逐渐形成了沉浸在文献中的感觉,不再是搜肠刮肚地去寻找问题,而是这些文献以及写在其字里行间的历史在向我们提问。

  

经由文献,同情的历史理解者追求置身于事内,过往的历史转化为研究者身处的语境,历史一旦被语境化,它就不再只是一种单向度的历史阶段,原本在历史叙事中板结成某种必然的人和事开始松动,“历史”也因此活起来,就现行宪法之开端这一历史课题而言,只有击碎简史叙述模式的铁板一块,捕捉到新的文献片段及其组合,由史入经,我们才能理解政治行动者在重大历史关头的行为及其选择,才能在历史河流中去把握“八二宪法”创制了什么,才能体会到彭真晚年同其年谱编撰人员所说的“历史有可歌也有可泣”。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29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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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上海社科新人推介⑦| 徐涛:全球史观是治上海史的趁手工具

上海社科新人推介⑥| 卫田:定性研究是构建中国管理学理论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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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于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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