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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铭院长做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名家讲坛”第十七讲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13:10

10月18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术活动“名家讲坛”第十七讲成功举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应邀以“认真对待案件‘事实’”为题向各位师生分享了对“事实”认识的深层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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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诚信首先代表凯原法学院对张志铭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对与谈老师的参与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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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铭以“认真对待案件‘事实’”为题,从基于事实的话题,以及法律人对于法律事实两个基点上的思考、素质的养成方面系统论述了对事实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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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铭指出,在法律实践领域,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任何判决都有一般性的要求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判决或者司法应该具有建立在对案件事实正确的认定基础之上的权威性。要认真对待案件事实,讲求司法裁判的正当性,充分考虑法律适用的问题,搞清事实认定。要建立事实真相,从事实呈现法律人眼里的事实,从呈现的三级角度来认知,辨别事实呈现的样态,甚至可以采取搁置真实判断的方式进行处理。要与社会生活实现理性的沟通,区分事实存在和事实呈现,坚持可知论的立场,做好制度设计,落实对案件事实认知的规范性要求如证据法里的规范性优先、伦理优先的要求,来构建判决的事实正当性。

与谈环节,程金华对张老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他认为对事实的认定问题是个非常重要的根本性问题。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社会对事实认知能力包括对司法的认知能力将不断提升,科技对事实的认定将会提供越来越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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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表示,张老师在自己感兴趣研究的领域坚守了三四十年,持续做研究做学术做拓展,今天讲的是一个法学认识,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法学,用非常短暂、朴素的语言把一个最深层的哲学问题呈现出来,给我们从事实判断到法律判断的全新认识。他指出了法学的认识论与哲学的认识论的区别,并提出正当性、合法性要建立在客观事实上,在达到客观真实和有限的终局性中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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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环节,学生提出,如何解决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科学方法证明的事实问题,以及如何应对由此产生的价值冲突。张教授认为,要坚持可知论立场,可以通过结构性探索事实概念理论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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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诚信作总结发言。他表示,事实问题是法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有两个法律问题非常重要,第一个就是事实,第二个是理由。他指出,张老师提出的结构性形态以及四个要素即事实载体、事实陈述、事实属性、事实标准的分析令人深受启发,收获巨大。他对张老师精彩的报告表示特别感谢,同时也诚挚感谢高老师、程老师的精彩与谈,感谢全场参与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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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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