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李辉,浙江绍兴人,华东师范大学晨晖学者,法学博士。兼任上海市信用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金融证券、公司治理、法律顾问,疑难民商事案件论证与争议解决)
邮箱:lhyu@law.ecnu.edu.cn
教育与工作经历:
2014.9-2018.6,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学学士
2018.9-2020.6,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
2019.8-2020.6,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学硕士(LLM)
2020.9-2023.6,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
2023.7至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
研究领域:
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社会信用法
代表性学术成果:
(一)专著
1. 《公共信用治理:法律逻辑和中国方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
2.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方法论手册》,译林出版社2025年版。(参与本书的翻译、编辑、校对工作)
(二)论文
1. 《信义义务的“债权人转向”:破产临界期管理层责任的范式重构与制度回应》,《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
2. 《青少年信用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互动逻辑》,《青少年法治教育》2025年第9期。
3. 《非法“代理退保”的困局突破及保险销售制度反思——以三维构建法为核心思路》,《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年第8期。
4. 《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中介机构责后追偿问题研究》,《法学》2024年第9期。
5. 《论信用治理中的教育功能》,《教育发展研究》2024年第5期。
6. 《破产法修订契机下对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规则的法律回应》,《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1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24年第4期全文转载)
7. 《论公共信用治理下信息的共享开放》,《征信》2022年第10期。
8. 《娱乐法视阈下解构青少年新型娱乐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青少年法治教育》2022年第6期。
9. 《论被遗忘权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法治研究》2022年第2期。
10. 《论比例原则融入失信惩戒机制》,《判解研究》2021年第3期。
11. 《市场化背景下债券违约问题解构及其处置机制研究》,《新金融》2021年第12期。
12. 《论娱乐欺诈下对娱乐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构想》,《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
13.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制度的理论探析》,《征信》2021年第8期。
14. 《后疫情时代政府纾困资金的运作困境及制度指引》,《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15. 《公布“老赖”信息须遵守最小够用原则》,《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2月27日003版。
16. 《电子汇票期前提示的积极效力延伸问题探究——兼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59条》,《法律适用》2021年第1期。
17. 《网红经纪人与KOL经纪合同的定性》,《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12月31日005版。
18. 《劳动者辞职预告期的法律性质辨析》,《政治与法律》2020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20年第9期全文转载)
19. 《中新股东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法律适用》2020年第2期。
主持、参与课题:
1. 主持2025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法律机制研究”。(2025EFX014)
2. 主持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预研究项目,“世行新营商环境评估规则下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研究”。(2023ECNU-YYJ038)
3. 参与2018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课题,“公司法修改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基于世行评估与中国特色的视角”。
4. 参与2019年全国股转系统课题,“新三板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机制研究”。
5. 参与2019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我国社会信用重大立法问题研究”。
6. 参与2019年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课题,“上海市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评估”。
7. 参与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课题,“社会信用立法研究”。
荣誉奖励
1. 2024年第十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征文二等奖。
2. 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首届“问渠源”研究生年度人物。
3. 2021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研究生组一等奖学金。
4. 2020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5. 2020年国家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