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岚,女,浙江浦江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
研究方向: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海洋法
学术成果: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仲裁》,《江汉论坛》,2017年第8期(独著);
《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类污染环境罪中的处置行为》,《法商研究》,2017年第3期(独著);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中的国家担保制度研究》,载于《学术界》,2016年第12期(独著)。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中的环境保护立法——域外经验及中国策略》,《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报》,2016年第4期(独著);
《个体环境责任制度与环境责任社会化的互补——以土壤污染修复费筹措机制为视角》,《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独著),分别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6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生态环境与保护》第10期全文转载。
《环境权益救济困境之突破——兼议新环保法中的“公益诉讼”制度》,《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独著);
《构建中国“低碳经济法”的路径研究》,《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独著);
《世界风险社会语境下的国际环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独著)。
《我国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私法救济的不足及对策》,《法学杂志》,2012年第2期,(第二作者)。
《论风险社会语境下的环境法预防原则》,《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第二作者)。
出版学术著作,独著:
《风险社会中的环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风险社会中的环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环境成本调控机制的立法研究》,主持人;
环境保护部课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主持人;
委托课题《俄罗斯深海海底立法研究》,主持人;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预研究项目《保障公民环境安全的法律机制研究》,主持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气候变化背景下低碳城市的政策措施研究》,项目批准号:09AZD048,主要参加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性战略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08BFX044,主要参加人;
武汉大学“985工程”建设拓展平台《两型社会建设研究》,主要参加人;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重大项目《海洋发展战略中的围海造地法律规制研究》,主要参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