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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6年秋季学期赴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13

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与台北大学法律学院的学生交流协议,本着对等、互惠的原则,现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赴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交换生的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目前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本科生或一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善于交流;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英语能力较好;

4.申请前需征求家长意见,并提供家长亲笔签名的赴港澳台交流同意书(附件3);

5.结束交换回校后,需履行志愿者义务,为下一届来校的港澳台交换生提供服务。


二、报名材料

1.交换生申请表(附件2);

2.在校学习成绩单;

3.学习计划书(1000字以上);

4.推荐信1份;

5.外语能力证明;

6.其他能力证明(非必须提交材料,若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话请提交,提交文件不超过3份);

7.赴港澳台交流同意书(需本人、家长签字,研究生另需导师签字)。



三、材料递交

1.材料1-7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重命名为“姓名-年级-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交换”。

2.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2月15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ymye@law.ecnu.edu.cn。请按规定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录取

法学院将会同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或面试,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台北大学法律学院。

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将组织审核,预计2026年4月30日以前公布录取结果。


五、其他说明

1. 互免合作高校学费(需缴纳本校学费),交流期间旅费、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等需自理。

2. 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可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同学们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规划。学生派出交换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返回

3. 鉴于安全、公共卫生健康等不确定性,请同学们做好充分评估。具体派出以届时出入境部门、合作高校最新政策为准。

4. 在合作高校交换期间每学期至少须修读1门课程。

5. 确定入选交换生计划后,需要提供学习计划书(1000字以上,简体和繁体各1份)、短期研修健康检查项目表、入台申请书、个人白底2寸证件照电子版、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读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等入选后发送)。

6. 交换生在合作高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方学生的相同待遇。

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或一学期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若合作高校同时期派学生来校交换,宿舍将优先提供给交换生使用,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


六、联系方式:

叶老师:ymye@law.ecnu.edu.cn


法学院

2026年1月14日


关于选派2026年秋季学期赴台北大学交换生的通知.docx

附件1:台北大学法律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申请指南.pdf

附件2:台北大学交换生申请表.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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