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
钱叶六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 间
2018年11月2日 18:30
地 点
闵行校区法学院楼408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担任全国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出版《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刑法学的向度》等专著11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先后荣获教育部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部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奖励10余项。
讲座内容简介
讲座将主要围绕“司法改革对刑事实体法提出了哪些要求,刑事实体法该做哪些回应?”这一主题展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正在积极的推进,但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程序上进行改革的同时,刑事实体法必须作出回应。例如,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要求刑法理论更加的平易化,即接近公众的认识;量刑要求接近国民的处罚感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也要求我们在定罪量刑的制度上做出相应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