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四青年节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之际,5月4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盛福刚副教授为学院师生们带来了一场以“1843年青年马克思的理论转变”为题的党团联合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建星副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建星向大家介绍道,今年5月5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亦是马克思诞辰204周年纪念日,在此背景下特别策划了本次党团联合活动。李建星老师也对盛福刚副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举办此次主题讲座表述感谢。
讲座伊始,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建星向大家介绍道,今年5月5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亦是马克思诞辰204周年纪念日,在此背景下特别策划了本次党团联合活动。李建星老师也对盛福刚副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举办此次主题讲座表述感谢。
法学院党委书记岑峨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表达了五四青年节的祝福,鼓励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随后,“1843年青年马克思的理论转变”主题讲座正式开始。
盛福刚老师以介绍青年马克思的学习经历为引,指出马克思在1843年秋到1844年间根本地从单纯的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转向自身理论的形成,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成型。
本次讲座紧密地围绕“基础-上层建筑理论”展开。此理论是早期马克思提出的第一个创见。盛老师指出,“基础-上层建筑”理论形成于《德法年鉴》时期,从根本上转变了马克思的理论。马克思完成《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可视为其开展黑格尔哲学批判的第一阶段。马克思以“伦理共同体”这一黑格尔法哲学的国家理念为前提,直击君主制与人民相对立而产生的矛盾,主张将国家复归给构成了国家根基的“现实的人”。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将“民主制”概念限定于近代的政治解放。马克思通过费尔巴哈式的批判方式,发现“民主制”理论的破绽,彻底否定黑格尔法哲学。这是第二阶段的重要成果。
盛老师指出,在1843年的理论转变中,马克思基于“基础-上层建筑”理论,敏锐地发现了现存理论已经失效。为解决这一问题,马克思认为,唯一道路在于,通过对市民社会的内在批判和变革,紧密结合“人类解放”和市民社会原理扬弃二者。
最后,法学院院长助理、团委书记王沁怡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以及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主题宣传片《共青春》主题曲《有我》中的歌词做总结。王老师表示,希望我们师大青年学子们,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寄语和嘱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要担当有我,时代有我,未来有我。
讲座尾声,李建星老师再次代表学院师生对盛福刚老师带来如此精彩的讲座表示了感谢,讲座在师生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