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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科对话:校园欺凌治理”学术研讨会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0


      2016年11月11日,继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为此,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于12月3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联合主办“跨学科对话:校园欺凌治理”研讨会。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十余位学者,从不同学科领域对校园欺凌的成因、类型、防治措施进行了研讨,涵盖了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体育学、政治学、哲学等多个学科。如此众多学科的学者就“校园欺凌”问题共同展开学术对话,在国内尚属首次。
 

 
张惠虹书记致辞
 

 
杨九诠主编致辞


 
 黄欣教授主持研讨会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高德胜教授认为,“欺凌行为中的道德冷漠”值得关注,欺凌者和旁观者的道德冷漠是欺凌行为的伴随物。在欺凌行为中,被欺凌者受到的伤害往往是双重的,一个是欺凌行为所造成的直接伤害,一个是旁观者的道德冷漠所带来的间接伤害。因此,如何通过教育抵御道德冷漠是防治欺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马长山教授认为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公平权利保障制度,消解社会等差鸿沟和不良环境;二是建立体系化的防治机制,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蔓延;三是深入贯彻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公民品格和法治观念;四是完善未成年人违法惩戒矫正机制,强化对弱者的权利保障。
 
 
      南京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钱再见教授在深入分析校园欺凌行为的特征、成因基础上提出了治理对策,他认为校园欺凌问题的治理一方面需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全过程联动机制。此外,还需要形成学校、家庭与社区的全方位合作机制,实施综合治理和协同治理。
 


 
      复旦大学心理系主任孙时进教授认为,对于校园欺凌问题进行研究,应该以问题为中心,打破学科和行业的界限,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探讨出正确理念指导下的具体治理的技术和方法。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无论是被欺凌者还是欺凌者和旁观者都是受害者,要打造出让欺凌不能发生、不敢发生、不想发生的校园环境。要发掘出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家庭、学校、社会及历史的根源,对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和矫治。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健康学院刘桂海教授认为,学校欺凌与暴力的治理应该从三方面入手,首先要扭转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观念,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欺凌与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对教育秩序破坏性,对学生身心伤害的长期性;其次,掌握识别学校欺凌与暴力的“萌芽”,要做到“早发现”,要“小题大做”;最后,学校要建立防范欺凌与暴力工作责任体系。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黄向阳副教授认为,幼儿在记事之初并没有欺负概念,个体的欺负概念是在力量不平衡的人际互动中逐渐形成的。童年时代刚刚萌发的欺负概念是一个正向概念,以能够欺负人为荣;少年时代才对欺负有了负面看法,觉得恃强凌弱是可耻的行径。个体的欺负判断具有年龄特征。儿童以客观因果为依据做出欺负判断;少年根据施害者的主观恶意及受害者主观感受做出欺负判断;青年以弱势方受攻击后的自我感知(无力反抗的窝囊感和屈辱感)为依据做出欺负判断。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柏浪涛副教授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时,“宽”的考量依据应该是三项因素,一是规范意识淡薄,二是抑制犯罪动机的能力薄弱,三是人身危险性较小。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海涛副教授认为,“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有明显区别,对“校园欺凌”概念的严格界定是学术研究、立法探索、有效治理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他在对国内外文献资料的梳理基础上阐述了“狭义校园欺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孟凡壮认为,我国校园欺凌立法可借鉴美国相关立法经验,在明确界定“校园欺凌”的基础上,合理建构校园欺凌的预防机制、发现机制和处理机制。


 
      南京师范大学刘旭东博士认为,应该采取多元手段治理校园欺凌,学校应建立权责明确的防治制度与目标明确的教育活动,家长应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社会应构建学校以外的防治环境,立法机关也应通过专项立法来实现制度性防治。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吴能武做了会议总结,他认为,在“宪法日”前一天,以跨学科对话的形式来共同关注校园欺凌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他期待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能将跨学科对话打造成学术品牌,同时也期待有更多学科的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持续性的对话。
 


 
      这次跨学科对话,相互启发,相互激荡,迸发了许多思想火花,形成了许多新的学术识见,为协同研究和综合治理“校园欺凌”做出了新的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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