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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前沿问题名家集体讲座(第二季)成功举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03-25 浏览次数:0


      由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推出的每年一度的“立法前沿问题名家集体讲座”(第二季)学术讲座3月25日下午在闵行校区法商北楼举行。此次讲座聚焦《立法法》修改后的立法与法治前沿问题,邀请五位外地法学名家集体作讲座主讲人。来自法学院和政治系的部分老师、博士硕士生同学们聆听了此次学术讲座。讲座由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陈俊教授主持。
 
      在讲座开始前,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代表全院师生衷心感谢五位外地立法名家百忙中莅临华东师大法学院支持和指导学术活动,给师生们传经送宝,希望专家教授们以后多来指导,继续对法学院发展和学术讲座活动予以指导支持。
 
 
      随后,在陈俊教授主持下,集体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朱力宇首先开讲。他围绕“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这一前沿问题,从立法规划是我国人大主导立法法律化的体现、在中国制定立法规划具有有别于西方多党制国家的长期化稳定性优势、立法规划跟国家宏观调控、如何看待立法规划的执行、年度立法计划的实现几个方面阐述了自《立法法》修改以来我国立法规划和计划中的前沿问题并就十四五规划作了前景探讨。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导封丽霞围绕“中国特色立法怎么个特法”,从中外比较的视角梳理了中国立法发展的几个特点:一是要在全球化背景下思考中国特色立法;二是中国走的是后发型立法的道路,在短时间内至上而下地推动立法发展,步伐快,成绩多;三是我国创制新法较多,有别于西方国家的补漏补缺;四是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对法律体系形成有积极作用;五是立法与政党政治紧密结合,但不能把立法当作政绩工程;六是立法备案审查需加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易有禄也对立法规划作了讲述:一是立法规划既有优点也有弊端;二是如何看待我国立法规划执行率不高的问题;三是程序性立法项目与实体性立法项目的区别;四是立法规划对法规权威性的影响。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远龙则聚焦“民族区域自治立法问题”作了专题阐述。一是民族区域自治法与上位法的关系没有处理好。二是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的进展。三是要解决好中央放权与地方要权的关系。四是立法民族性和地方性的关系问题。五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张羽君副教授作了“立法备案审查问题”的专题讲演。她以西方的违宪审查为例子,揭示中国备案审查有别于西方的违宪审查;她认为一方面要对备案审查主体合法性合理性问题作出完善;另一方面,也要对地方立法中的备而不审作出多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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