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你的位置:首页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两岸四校第三届劳动法论坛圆满落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3 浏览次数:0

      
      2016年12月3日,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两岸四校第三届劳动法论坛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图书馆二楼C203会议室举行,此次论坛汇聚了来自台湾政治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岸四校及特邀的其他高校代表总计30多位专家学者,就共同关注的学术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林佳和副教授、徐婉宁副教授,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邱骏彦教授,铭传大学法律学系刘士豪教授,台北大学法律学系侯岳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黎建飞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姜颖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范围副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闫冬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田思路教授、李凌云副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曹艳春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董保华教授、岑峨副教授、邱婕副教授、张颖慧博士,以及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三位副会长张宪民、郭文龙、马建军等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劳动法论坛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的主题是“ADR机制的实践与展望”,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曹艳春教授主持。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徐婉宁副教授就“诉讼法外个别劳动纷争解决处理机制——以日本劳动审判制度为借镜”作了报告,她介绍了台湾和日本的劳动争议,指出日本劳动争议解决处理机制的一大特色是劳动审判制度,台湾在法院强行调解程序里面可以试着参考日本劳动审判制度。随后华东师范大学岑峨副教授就“ADR机制在中国大陆运用面临的困境”作了报告,岑峨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三个角度入手,指出ADR机制在大陆运用面临的困境有:对法治的片面理解使ADR机制受到冷落;现有的制度设计不利于ADR机制的实施;目前对构建ADR机制的路径缺乏符合实际的探索。
 
       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侯岳宏对两位发言人的报告作了点评,同时谈了自己对ADR机制的理解,并将日本与美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对比分析。在座的专家、学者也就目前各国ADR机制的现状进行了交流,探讨了各国间的异同。
 
 
      论坛第二部分主题为“大陆一裁终局体制的评价与改革”,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主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姜颖教授就“一裁终局体制的中国式探索”作了报告。她认为,在中国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一裁终局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可以从对劳动者的诉权给予限制、扩大一裁终局的适用范围、增强仲裁机构的中立性和公信力等方面对其加以完善。随后,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建军就“一裁终局体制的质疑与调整”进行了报告。马律师着重介绍了当时劳动争议仲裁法在立法时的立法目的,结合2014年深圳和2011年至2013年广州一裁终局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得出一裁终局案件比例低,并从理论和实务角度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方式。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院的邱骏彦教授对两位发言人的报告作了点评,就立法问题上的建议,邱教授也谈了自己的观点。在座的专家、学者也就一裁终局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研讨会第三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主持,该部分主题为“集体争议中权利争议的界定与解决”。铭传大学法律学系刘士豪教授以台湾国道收费员争议事件为例,从主体正当性、目的正当性、程序正当性、手段正当性、争议行为的免责规范与保护五个方面阐述了争议行为的特征。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李凌云副教授就“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的理论界分与立法回应”作了报告,着重分析了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区分的难点,并提出了完善立法的设想。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生李干围绕“网约车司机在集体劳动法的身份认定”进行发言,认为将网约车司机认定为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自营业者更为妥当。

      对于以上三位教授的发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范围副教授作了点评。他认为,虽然三位教授的发言主题是关于集体争议的,但都涵盖了权利事项和利益事项的问题,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提供了很大帮助。随后,各位专家继续就集体争议中权利争议的界定与解决发表自己的看法,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研讨会第四部分的主题为“集体争议中利益争议的难题与应对”。该部分由华东政法大学田思路教授主持。台湾政治大学林佳和副教授就该问题作了题为“罢工、有限制罢工、半强制仲裁交错下的台湾利益争议解决模式”的报告,他认为把握住未来法、司法界限、当事人自治三个特征是区分利益事项和非利益事项的核心,同时介绍了台湾在上述核心特征之下针对不同的类型设计的三个解决模式体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闫冬副教授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撒切尔政府的集体劳动政策变迁,以此进一步探讨产业责任豁免制度,提供了可供我国劳动法借鉴的经验。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郭文龙法官做出了点评,指出大陆的劳动争议处理零成本,是冲动型的选择,需要回归理性以及优化制度,从而对真正需要帮助的提供帮助。
 
 
      最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董保华教授对此次活动做总结性发言。董教授对此次来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使得活动更有学术意义,并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华师大,关注华师大法学院,关注刚刚成立的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此次论坛的主题具有较强的时代性、现实性、针对性,具有丰富的实践性、理论性、前瞻性,旨在以刚成立的华东师范大学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为平台,开辟未来校际间的协作和交流。两岸四校第三届劳动法论坛最终在欢笑与思考中落下了帷幕。据悉,第四届论坛将于明年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588 传真:021-5434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