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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科学》 于浩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07-26 浏览次数:1


期刊:广东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2017年02期

作者:于浩,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紫江学者
 
摘要:国家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法律学说具有丰富的内涵,对西方和中国社会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国家主义的立场中,“国家”是奠基性的概念。对于“国家是什么”的理论命题,国家主义者给予了四个方面的回答,即国家是世俗权威的化身、无上权力的归宿、最高利益的代表和驯化公民的牧者。近代中国语境中的“国家”与西方迥异,带有救亡图存的工具性色彩。对百年前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想,有必要进行批判性的吸收与借鉴,从而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有效的理论资源。 
 
关键词:国家主义; 国家; 法治; 权威; 权力; 救亡图存;
 
分类号:D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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