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下午14点整在法商北楼409,法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杨知文老师来院讲学。杨老师以“基于后果的司法裁判方法及其运用”为题,给大家带了一场精彩的报告。讲座由法学院紫江青年学者于浩老师主持,法学院师生参加了这场讲座。
讲座中,杨知文老师首先从后果评价的基本含义与问题出发,指出后果评价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以及存在的问题;其次,阐释后果评价的运作原理和逻辑机制;再次,逐步论证了后果评价的常规定位、后果的识别和后果评价所依据的实质理由;最后,结合我国的社会现实,分析了后果评价的司法裁判在我国的社会效果和对中国司法的影响。在讲座的过程中,杨老师深入浅出,逻辑严密,不仅介绍了后果评价的司法裁判的含义和运用的过程,同时也提出了司法行为的正外部性这一法理研究的新角度,十分具有启发意义。
杨老师的讲座在参与师生的热情回应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