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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刑法过分工具主义化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1


      12月25日下午2时,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师大法学》编辑部承办的“师大法学论坛系列”讲座《谨防刑法过分工具主义化》在法商北楼一楼报告厅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望原教授。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钱叶六教授主持,我院师生前来聆听了讲座,来自英国萨里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波博士、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骆群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开骏博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佳博士等也参与了此次讲座活动。




 
      首先,谢教授在简要阐释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非工具主义的基本要义的基础上,阐释了刑法的工具主义角色的不可或缺立场,但同时描述了当今刑法领域过分工具主义化的倾向,认为如果刑法过分工具主义化不加以制止,必将导致公共权力恶性膨胀,而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就会随之萎缩。

      紧接着,谢教授进一步地讲述了刑法工具主义及其过分化的体现。具体而言,在立法上的表现称为过度犯罪化,即立法者把本来不该规定为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在司法上的体现则是实务中将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判定为犯罪,谢教授具体结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务深入地揭示和我国刑法过度工具主义化的具体表现。

      最后,谢教授就如何防止刑法工具化泛滥阐释了自己的见解,即坚守刑法乃最后手段立场、彻底贯彻执行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限制刑法解释。基于此,谢教授主张,我们必须防止刑法过度工具主义化,以能正确发挥刑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的“双赢”。




      在互动交流阶段,同学们踊跃提问,谢教授都逐一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讲座结束后,钱叶六教授对谢教授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谢教授的讲座既有深刻的法理阐释,又有对法规范的精致阐释及实务案例的具体分析,讲座主题明确,立场鲜明,反映了谢教授作为一名刑事法学者所应有的关注刑事法治和人权保障的情怀。最后钱教授对谢教授为我院师生所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期待教授有机会再来我院做客。在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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