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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举行--探讨教育新业态发展中的教育法治问题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11-18 浏览次数:0



 
      11月18日,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发起,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法制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主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华东师大举办。论坛聚焦“教育新业态的发展与教育法治”这一主题,围绕“激发新动能: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政策取向”、“探索新业态:“互联网+教育”的治理改革”、“聚焦新常态:教育法治化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创新”等前沿问题,吸引了来自教育、法学、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科大讯飞、万海龙图、小荧星、精锐教育等教育机构高管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的对话研讨。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现在和未来,教育也裹挟其中。教育与科技的深度、跨界融合,推动了“学习的革命”,催生出诸如在线课程等教育新业态,也对教育治理变革提出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次论坛的主办方之一、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郭为禄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教育新业态发展与教育治理变革既相伴相生又相辅相成,只有转变思维方式,主动认识、积极研究这些新变化、新挑战,才能抓住机遇,增强发展新动能。对教育治理来说,一方面要树立法治思维,将教育新业态的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为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要形成互联网思维,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姿态鼓励教育新业态的出现;最大限度地扩大市场准入,鼓励竞争,积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多元合作治理机制,为新业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壤。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执行会长孙霄兵代表论坛主办方致辞并发表主旨报告。他提出教育法学界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积极提出对策建议,着力解决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教育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任友群教授代表论坛主办方之一华东师范大学致辞并发表题为《互联网时代的教育治理与教育法治》的主旨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互联网时代,不断加速催生的新发展需求、新技术手段正在“釜底抽薪”式地重构着教育的主体、环境和内容,以往的教育治理和法治的观念、方式已显得捉襟见肘。任教授认为,互联网时代教育的变化至少体现在五方面:一是教育需求的普遍化,教育行政部门管教育、人力资源部门管培训的广义教育领域“九龙治水”的局面已有不能适应之感。二是教育主体的多样化,未来教育从业者的外延将远远溢出今天“教师”的范畴,各种“虚拟教师”甚至“机器人教师”的出现使问题更加复杂。三是教育时空的多元化。各类教育从“闭环”走向“开环”也已是大势所趋,“校园/教育”这样的对应关系已被解构,教育的“全球治理”也亟待提上议事日程。四是教育内容的“镶拼化”,传统的以“学科”为基础、以“文凭”为中心的教育组织模式受到挑战,怎样从“文凭主义”走向“能力主义”也是教育治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五是教育信息的弥散化。怎样在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兼顾数据的有效利用,形成可控、有序的数据开放与数据共享的局面可以说是互联网时代全面发展教育的基础。
 

 
      教育新业态发展的深刻背景和强大助推力在于互联网+教育所产生的强烈化学反应。基于互联网民主、开放、平等的思维特质,此次论坛以圆桌对话的形式展开。专家在台上围桌而坐,围绕议题你一言我一语,自由发言讨论,实现“平等对话、多向交流、即时互动”,进行头脑风暴、学术碰撞、智慧交集。
 
      第一专题的圆桌对话主题是:“激发新动能: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政策取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特聘教授秦惠民、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郭为禄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范国睿教授、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蒲蕊教授、万海龙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总裁杜洪波等专家,围绕着“分享经济”与教育模式创新、营利性教育产业发展与市场规制、“双一流”建设与大学发展的新形态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专家们一致认为,这个矛盾同样反映在教育领域,老百姓对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需要提供基于个性化的、优质的教育服务。在蒲蕊教授看来,这样一个难题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或者是各级各类学校去解决的话,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在互联网的推动下,有更多的主体进入到教育治理当中。同时,教育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也带来有序参与和凝聚共识的问题,这就需要重视法治、回归法治。范国睿教授认为以文凭为导向的考试选拔机制是教育治理的一大瓶颈问题。正是这种以文凭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导致考试作用的强化,传导到各级各类学校,所以一方面教育治理内部自身要反思,及时回应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要求,真正地回归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外部要学会协同,改变选人用人机制。他说“让孩子能够活起来,教育就更加健康了。”
 
      在谈到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治理问题时,杜洪波总裁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例,说明完善教育治理的重要性。目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包括教师培训主体散乱、培训课程设置杂乱等问题,既要管理,同时要管放结合。他呼吁相关部门要及时明确相关标准,包括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从而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在谈及“双一流”建设时,郭为禄教授认为,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我们差距最大的是人才培养,要反思是不是把人才的培养放在双一流建设的首要位置,是不是把人才培养作为双一流建设的首要目标。双一流建设还需要有历史的高度和世界的眼光,教育对中国梦的追求,应该成为双一流建设重要的使命。不仅要聚焦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我们还需要关注文化层面和思想高度。
 
 
      第二专题圆桌对话主题是:“探索新业态:‘互联网+教育’的治理变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叶齐炼、上海开放大学校长袁雯教授、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科大讯飞高级副总裁、高级工程师吴晓如先生等专家,围绕“互联网+”时代教育治理的新形势与新特征及其政策响应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袁雯校长提出,互联网时代教育治理面临三大难题:一是互联网治理生态中,政府、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各自的角色、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二是互联网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变化快、创新层出不穷,我们还没来得及把它变成法治它就变了,我们还没来得及想怎么去治理,它就来了,而且是野蛮生长、快速席卷。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来面对?三是互联网空间中海量的资源用什么办法去把政府应该做的价值引领、底线规则注入到互联网教育事业当中去?    
 
       聚焦这些问题,王烽主任谈到,互联网带来的学习革命,根本的是权力的转移,教育权力从教育的提供者转向了接受者,也给教育治理带来了最大的挑战。治理跟传统管理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多元参与和共建共享,多元参与核心是下放权力,而治理的实质是共建共享,如果没有法治和契约精神,共建共享就是一锅粥。同时还要有底线的共识,如果不能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每个人不能得到适合的学习,那共建共享都是实现不了的。
 
      袁振国教授说,互联网发展对教育的形态产生根本上变革的机遇、可能和要求。教育治理也随之会产生越来越多值得考虑的问题,比如教育主权的问题。通过互联网在这个国家,受的是那个国家的教育,教育主权该如何界定?网上上课是不是违反了校外补习的规定?等等。袁振国教授直言,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如果要用已有的法律去规范的话,我们很多事情都干不成,就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于安教授则关注到互联网与公立大学的治理问题。他提出在综合性大学,治理中心现在落在院系一级,甚至学科一级。他呼吁,要关注到以学科为依托的元组织建设和学术自组织,不能以行政化思维来对待,而要以法治化思维,确认法律主体地位,提供法律保护。通过互联网来推动学术组织的民主化和透明化,从法治出发,保护教师民主权利。
 
      吴晓如认为,人工智能给教育管理者、给老师提供了很多眼睛和耳朵,让眼睛可以去看,耳朵可以去听。围绕看和听,把学习数据记录下来,从而引导学生学,培养个性化人才。在教育治理的手段上,也可以基于数据形成融合,比如说考试评价上,能够提供更加全面客观、适合孩子发展的评价。在谈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时,吴晓如坦言,不能认为技术只是一个工具,简单拿过来用就可以了,要通过政策的调整、机制的建立,依托新技术手段让更多的优质资源能够输送到更加量大面广最需要的地方去,进行跨学校、跨区域的传播,能够辐射到更多的人。
 
      叶齐炼主任提出,现有的教育法治体系是基于有围墙的学校来建立的,而互联网+教育是没有围墙的学校,如果要是按照我们现有的法治体系来看我们互联网+教育,很多都是与它不太符合的。如网上的外语教学,有外籍人士担任,这和《教师法》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相冲突等等,都需要我们去厘清。
 
      针对互联网教育时代,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热议。袁雯校长认为,教育管理者对数据的使用规范要尽早考虑,从事教育服务的企业管理好自己的数据,也是企业的责任。北京大学的湛中乐教授认为,要给一定的组织和个体适当的隐私保护空间,现在我们国家立法、司法还比较滞后。

 
      第三专题圆桌对主题是:“聚焦新常态:教育法治化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创新”。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张志铭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袁振国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孙笑侠教授,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孙绵涛,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吴遵民教授,上海小荧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总裁沈莹女士等专家围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中的法治问题、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学习型社会构建的法律需求、学前教育相关立法问题等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沈莹总裁从自己的执教体会出发,谈到教育不能有功利心,要有责任心和爱心。目前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监管还较为缺乏,难度比较大,处于无序生长的状态。对教师资质的审核,希望能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形成规范。
 
      在提到教育法治问题时,孙绵涛教授认为新时代给教育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教育法治还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修法速度缓慢,立法不科学,执法制度不健全,学生受教育权和教师教育权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等等。他建议,要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律制度,科学立法修法,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学,加快人大监督,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孙笑侠教授认为,教和育是不一样的,教可以有新业态来承包,但是育人需要有一个现场面对面的师徒的传承关系。教育法治化依赖于教育改革,教育改革不推动的话,教育法治化是非常难完成的。教育法治化要先对教育领域当中的三种关系进行梳理,包括公法关系、私法关系和学术法律关系。张志铭教授也认为教育法治,一定要遵循教育的规律,基于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履定来思考问题,履定这个权利义务关系一定要区分不同主体之间关系的属性。对于教育法治,大家满怀期待,孙笑侠教授认为,大家对于教育法治有很多的埋怨、抨击、诟病,都是因为我们过去教育领域的法律不够“善”,新时期教育法治应该是良法善治的法治。吴遵民教授认为,讲到教育治理,必须坚持是基于法律框架的治理而。他直言,目前中国研究教育法的人不是法学的人在研究,是搞教育的人在研究。由于教育人对法不够深入,不够了解,所以我们法治定不出一个它应该具有的风貌,希望法学界的人更多更深地介入教育法治。
 
 
      本次论坛采取以文会友的方式,前期通过征文并遴选,汇聚了一批有志于教育法学研究的中青年学者与会。在下午的分组专题论坛环节,入选的优秀征文作者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熊庆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申素平教授、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关保英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学报主编杨九诠教授、上海晋元高级中学季洪旭校长、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办主任沈富可等专家进行了精彩点评,并阐发了自己的看法。
 




 
      在闭幕总结中,本次论坛的承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表示,法学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实践转向,及时把握法学前沿问题,特别是要关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教育新业态发展的法律规制问题,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前沿问题,也是需要多个学科协同攻关的综合问题,需要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加深法治理解,健全法治体系,完善治理技术。希望未来法学界能更多关注这些问题,为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教育部政法司副司长王大泉在总结中指出,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时代背景下,教育治理要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发展,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体系的整体性创新,就必须更多关注空白,关注前沿,关注技术,关注主体,关注执行,推动建立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协同,理论界和实务界跨领域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携手深入研究分析教育领域新业态的现状、特点、趋势,提出新对策,把教育新业态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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