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上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联合召开“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围绕营商环境评估实践,特别是如何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展开讨论。张志铭院长主持会议,王美舒老师就《营商环境评估:国际实践与中国启示》做报告,李建星、李颖轶等老师分别就瑞士、法国、德国、印度等国家的营商环境评估做国别报告,刘迎霜教授就我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初步设想进行主题发言,“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研究”课题组的各位老师参与研讨。
课题组基于国内外50余份评估报告的调研情况,归纳国际已有营商环境评估的三个主要角度:第一个角度,视营商环境为国家竞争力,指标侧重宏观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等宏观内容;第二个角度,视营商环境为投资环境,指标侧重市场开放度、政治稳定性、投资规则与政策等与跨国贸易相关的内容;第三个角度,视营商环境为直接影响国内企业在本国经营效率、质量的要素综合,指标侧重与设立、破产、合同执行等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微观内容。课题组认为,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的目标,我国营商环境评估应着重考虑从第三个角度展开。从国内外趋势看,我国进行的营商环境优化,目标不止在于打造“引进来”、“留得住”的投资环境,更在于激发本土营商力量,补齐民营企业发展和社会资本投资上的短板。营商环境评估不应停留在“营商环境=投资环境”的认识上,也不能采取“营商环境=国家竞争力”的泛化评估模式,而应围绕优化目标进行聚焦。无论从以上哪个角度挑选指标,各营商环境评估都会涉及纳税、金融获得、纠纷解决、财产权登记与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等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指标,而这些指标集中出现在第三个角度的评估中,特别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中。
对国际实践进行系统探讨后,结合我国已有营商环境评估的情况,课题组提出应“对标世行报告,关照中国国情”,建立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世行《营商环境报告》是目前影响力最大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在指数内容上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为主要参照系,侧重选择直接影响国内/本地企业经营活动的营商环境要素,特别是与企业设立与退出、金融便利度、税务政策、市场环境、信用体系等方面相关的要素。但世行报告主要关注政府政策、监管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影响,在指标选择、样本选取、评估方法上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当前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以“考生心态”对答“世行问卷”,虽能暂时解决中国在世行“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中分数较低的问题,却不可避免地出现遗漏中国问题与中国经验的情况。因此,课题组将围绕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目标与规划,关照中国问题与中国经验,进行系统本土化操作,完善指数体系。此外,为保证评价指数的有效适用,在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样本的选择上,课题组也“对标世行报告,关照中国国情”,形成适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的完整方法论。
课题组还对瑞士、法国、德国和日本的营商环境评估进行了研讨。特别比较了瑞士、法国、德国一系列评估报告与世行《营商环境报告》的异同点,指出瑞士营商环境评估对劳动力市场监管更为重视;法国则强调创新环境、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在营商环境优化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与其他经合组织国家进行营商环境上的比较;德国评估报告的指标选择、权重分配、评估方法和世行报告都存在诸多不同。
为响应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法学院和企业合规研究中心联合成立“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研究”课题组,开展相关研究。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法学会对课题组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与大力支持。围绕 “对标世行报告,关照中国国情”的工作思路,“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研究”课题组将于近期推出营商环境评估的系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