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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庆学术报告会第一场:法学研究中的分析进路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0


      2018年10月10日下午14:00,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师大法学》编辑部承办的校庆学术报告会第一场——“法学研究中的分析进路”在闵行校区法学院楼408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主讲,我院田雷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多位老师出席并参与评议。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张志铭院长热情地谈起了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办院理念,深度剖析了院训“奉法守正,知行合一”中合法与正当、认知与行动的深刻含义,并且向全体法科生提出了“识时务,有关怀,讲方法”的九字箴言。


 
      随后,张院长从讲座的海报切入,开宗明义指出所谓法学研究中的“分析进路”,就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就是在一团乱麻中“抽丝剥茧”。他指出,分析进路是一种近似于欧洲逻辑理性主义的方法论,是部分与整体研究的结合。分析与法学有一种内在的亲和,而所谓分析进路,是以析分和厘定为基础,由整体至部分,再由部分及部分之间的关系至整体的集合。


 
      接着,张志铭院长以法理学研究的三个层次“法条主义”、“法条怀疑主义”、“整全主义”为引,指出,中国法学整体研究仍处于热闹而不深刻、华丽而少内涵、模糊笼统而缺少分析的状态。从分析进路来讲,一个研究,明确“对象”、“问题”、“论题”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选题立意的前提,而发现“真问题”是选题立意的关键,一个好的论题要能够撑起整个研究。


 
      为了加深大家的理解,张院长深入浅出地举了几个例子。第一,我国当前律师的数量问题。张院长运用分析的手法,精准地指出决定律师数量的关键不在于全国人口与律师数量之间的比例,而在于市场有效的律师服务需求,打破了简单以数量来衡量律师市场饱和度的惯性思维。第二,审委会的存废问题。张院长再次从现象中挖掘“真问题”,指出人们讨论审委会存废,主要涉及的是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职能,而其只是审委会的职能之一,这一职能的废除或改进,并不意味着审委会组织的废除,审委会应不应该讨论决定案件、以何种方式讨论决定案件,才是问题的焦点所在。第三,刑法的因果关系问题。张院长表明,在疑难案件当中,行为与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最终还需要主观认识的判断,而无法只依靠一个普遍适用的客观判定标准。第四,司法考试改革与基层司法官缺人问题。张院长指出,基层的法院和检察院缺人并不是因为司法改革造成的法律从业的高门槛,关键不在于人数不足,而是在于法院行政化造成的缺少法官编制问题。


 
      主讲完毕,法学院师生积极提出自己的问题,与张志铭院长展开了热烈讨论。张院长通过耐心地回应,进一步完善充实了自己的主讲内容。整个讲座既有丰富的理论分析,又有生动的举例说明,让在场的同学们受益匪浅;对于法学研究中“分析进路”的运用以及发现“真问题”的重要意义,也开启了大家新的思考空间与研究视野。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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