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群殴、羞辱等校园欺凌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何制止校园欺凌,成为当前社会热点,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集体反思。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5月25日,华东师大法学院举办了教育法治论坛,聚焦校园欺凌,邀请法学院任海涛副教授、心理学院李凌副教授、教育学部王占魁副教授三位青年学者以“三人谈”方式,从不同学科视角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成因、法律责任和处理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把脉问诊。上海市海关学院院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吴能武做了精彩点评。论坛由华东师大法学院黄欣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张志铭做总结发言。
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介绍了论坛的设立背景。教育法学是华东师大法学院确定的重点发展特色学科方向,学院正在积极推进法学与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着力打造教育法学学科特色。此次推出的教育法治论坛就是加强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论坛将定期举办,聚焦教育法治热点问题,邀请法学和其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对话,通过学科交叉,对教育法治热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服务教育法治化进程。
任海涛老师提出青少年之间的欺凌行为产生因素之一是受到成人世界不良价值观的影响,欺凌行为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都会产生长久的不良影响,美日韩等国对于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均有较为完善的立法和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李凌老师通过分析校园欺凌案例指出初中阶段是校园欺凌的重灾区,这与青春期寻求自身独立、不愿意求助于家长老师的心理需求有关。她建议要了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情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让孩子能更好识别、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更好感知和尊重他人的情绪。
王占魁老师认为,校园欺凌与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失范、学校评价体制失当、社会媒体舆论导向失真、司法公正信任危机有关。他建议,要加强价值观教育,不仅是关注青少年学生的价值观教育,更要重视成人世界的价值观教育。成人世界的价值践行要让青少年看得起、信得过、学得起。
上海海关学院肖建国教授提出校园欺凌是世界问题,需要综合治理。简单采取刑罚手段,一方面不符合世界刑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中国国情也不允许一判了之。他建议要平衡好教育和法治的关系,从三个层面着手,国家层面从立法上创建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学校层面加强管理和教育,社会层面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对未成年人要更多提供教育保护,对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校园欺凌就会更少一些。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吴能武副处长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出诸多如校园欺凌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亟需教育法学予以回应。他高度肯定了华东师大为教育法学学科发展、上海教育法治和政策研究工作所做的贡献,希望华东师大能更好整合学科资源,打造教育法学学科高地。
华东师大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认为,校园欺凌远远超出了法学视野,是个社会治理问题。研究校园欺凌问题,首先要科学界定校园欺凌,既要避免过度蔓延,也要避免过度收窄;其次要研究校园欺凌区别于社会其他欺凌行为的独特性;三要通过制度设计来有效治理校园欺凌,发生于青少年之间校园欺凌的治理,要遵循非刑事、非监禁的特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