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下午,在法商北楼报告厅一楼,长江学者、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为法学院2016级新生带来了精彩讲座“法科生的基本素养”。
讲座伊始,张院长向新生们介绍了法学院的办学理念。张院长提出,法学院的办学追求不仅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交流思想、学术传承。法学院成立后,学院着力推进教学改革,秉持“宽口径、厚基础、循序渐进”的理念,既注重学生的素质培养和人文拓宽,又注重职业训练和实务导向。他提出,法律是 “公平正义之术”,希望新生们能尽自己所能,为捍卫法律、维护法律、发挥法律的作用而斗争。
张院长希望同学们通过在华师大法学院的学习,着力培养法科生三方面的基本素养——懂得关怀、认清时务、讲求方法。
一是懂得关怀。关怀即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固然是法律的目标,但更长远的则是关心良善生活。法律需要为生活提供合理预期,且耐得住时间的考验,在结合自然主体的自在自觉的基础上,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法学是一门人文学科,故人文关怀是必不可少的。
二是认清时务。首先,要注重人生积累,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不论是理论学习还是人际生活,各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我们都需要积累。其次,是关注法治,关注治国理政。现在正处于国家法治化治理的关键时期,作为法科生,关注时政是必不可少的。最后,是不要莽撞,顺势而为,审时度势,追求细致和谨慎。
三是讲求方法。张院长认为,形成自己思考与表达的路数和逻辑是十分关键的,掌握概念工具也是很有必要。每一个法科生都应通过适合自己的方法,经过思考,进而得出有价值的看法。
张院长的讲座引起了学生强烈的思想共鸣,作为法学院首批新生,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规划好未来大学生活,养成读书学习思考的习惯,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