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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校教育惩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沙龙暨教育法治跨学科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0



      2018年12月8日,“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沙龙暨教育法治跨学科研讨会在校召开,与会专家聚焦“教育惩戒: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衡平”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由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指导,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基地(华东师大)、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共同主办。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教育部学生司二级巡视员解汉林、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副处长吴能武、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张惠虹、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教授,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陈恩伦教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谭晓玉、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育法学科带头人黄欣教授以及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的多位青年学者出席会议。会议由《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主编杨九诠主持。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主编杨九诠主持
 
      吴能武处长在致辞中表示,教育惩戒是学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果学生有了错误也不予以惩戒,就很难培养出栋梁之材。召开跨学科研讨会就是希望通过法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同攻关,理论和实务界跨领域联手合作,共同破解当前存在的学校和教师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为科学育人提供依据和保障,使教师学校在对学生实施惩戒时更合情、合理、合法。



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副处长吴能武致辞
 
      九位学者在“观点分享”阶段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分别从高校惩戒权的高校实务、司法案例、正当程序、立法保障、域外比较等不同角度切入,可谓风格各异、精彩纷呈。

  
  
  

      在专家与谈阶段,四位专家发言。秦惠民教授谈了将教育惩戒概念引入高等教育领域的必要性问题,同时对教育惩戒的目的、内涵、边界问题发表了看法。


 
      陈恩伦教授认为多年来教育法学界对于学生违纪处分问题研究已经颇为深入,未来对于教育惩戒权的研究应该集中在如何对学生未达到违纪程度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的问题,同时认为应当在教育关系中来把握教育惩戒问题。


 
      解汉林巡视员指出,谈教育惩戒问题,要放在贯彻落实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要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要提高育人质量,必须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用好校纪校规这把戒尺。


 
      王大泉副司长认为要对教育惩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做深入的研究,教育惩戒应该是具有教育意义的惩戒,是教育权的一部分。目前教育惩戒存在规定不够明确、合法性缺陷、执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希望理论界和实务界能深化研究,使教育惩戒能成为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并在制度运行上进行保障,提出一些创新性的对策建议。
 

      张惠虹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她提出教育惩戒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也是需要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从不同视角共同研究的问题。希望能以本次研讨为起点和契机,把这个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澄清认识误区,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制度设计,切实发挥教育惩戒的育人功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总结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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