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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系列讲座:增长要素的大规模再配置何以可能?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0


      2018年12月14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系列讲座之“要素大规模再配置、公有制与中国四十年经济增长”在法学院楼408报告厅举行。

      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博士生导师魏建老师主讲,我院姜峰教授主持。于浩老师、李帅老师、王美舒老师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姜峰老师介绍了魏建老师的学术经历和学术成就,并对魏建老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

      讲座伊始,魏建老师指出,中国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实现了较为长期的经济增长,并完成了从贫穷落后到中等收入国家的巨大飞跃。我国经济起飞中要素的大规模再配置并不是自动实现的,而是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来促进和防范风险,通过对比英国、印度和中国古代的制度安排,他提出问题:从历史与国际经验来看,经济起飞前增长要素往往被锁定在农业部门中,那么中国是如何实现要素大规模再配置的?


      魏建老师介绍了中国近40年经济增长的基本事实,指出工业化和城镇化密切相关。面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推动力,中国通过改革和开放,成功进入了全球经济循环链条,并引发了社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

      结合相关文献,魏建老师随后介绍了中国成就的几种理论解释:林毅夫教授的“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放弃了原来的赶超战略,发挥了自身在劳动力、自然条件等方面的资源禀赋优势而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他也曾利用这一理论解释“东亚奇迹”。周黎安教授的“晋升锦标赛说”认为,我国上级官员主要依据经济增长来考核和提拔下级官员,因此下级官员有强大动力发展经济以获得晋升。姚洋教授的“中性政府说”则认为我国政府属于“无偏的利益、有偏的政策”,不同于“威权政府”和“民主政府”的优势,它有效保障了经济高速发展。

      魏建教授认为,这几种解释都忽视了公有制因素的重要性。社会主义公有制为要素的再配置乃至为中国的快速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强力支撑,土地公有制不仅为农民转化为农民工提供了弹性保障,而且为土地的非农使用提供了弹性空间。四十年来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和土地的非农使用完成了要素再配置,其红利构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础。土地等要素的顺利、大规模再配置来自公有产权制度的成本降低、保障缓冲作用和要素产权保护水平依稀缺水平调整之非平衡、动态产权保护状况。特别是中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权上浮和事权下压导致地方政府有着较强的牟利动机,这种动机逐渐在“土地财政”中得到释放,这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接下来,魏建老师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分析了美国历史上政府的“土地财政”、印度种姓制度下的农民社会关系束缚导致的破产农民流动困难问题、拉美私有制下贫民农村失地和城市无产权导致的就业结构畸形问题,以及墨西哥农民获取国有土地产权改革对农民的解放,结合经济起飞理论探讨产权保护和产权使用的衡平,指出产权保护中责任规则优于财产规则。

      最后,魏建老师再次聚焦公有制的作用,指出产权状态并不是决定性因素,资源利用效率更为重要,有效且最大化资源利用效率的治理体制机制才可能最有利于避免公地悲剧或反公地悲剧。公有制背景确定了平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本质,这是公有产权制度的最大利好。魏建老师的结论是,四十年来的成就建立在劳动力和土地要素的大规模顺利再配置之上,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内生于中国的制度环境之上,而公有制是其中的重要部分,这也是他国借鉴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讲座结束后,姜峰老师进行了简要的总结,认为魏老师从一个新颖的视角提供了对我国经济成就的理论解释,并指出了经济学视角在观察、评价公共问题时与法律视角的不同和启示价值。于浩老师、李帅老师和法学院的几位同学也向魏建老师提出了疑问,魏建老师对这些问题做了深入浅出的回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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