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由华东师大参与研制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也已由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大纲》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法育”成为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并行的“五育”之一,为教育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教育教学重要的维度。为深化对“法育”的理解,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研究和解读,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2016年11月9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举了“教育法治三人谈系列活动”,邀请法育和德育方面的专家就青少年法治教育进行对话。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副教授黄向阳,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陆宇峰、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海涛三位青年学者以“三人谈”方式,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法育与德育的对话。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长山,上海理工大学教授、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大文作为评议人进行了精彩的点评,论坛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欣教授主持。
任海涛老师在介绍法治教育的历史背景基础上谈了法治教育的目的,他认为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颁布实施,在我国法治教育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塑造全民族的法治信仰、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具有深远的影响。他认为在开设法治课程之外,应该在其他学科的教学设计中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以期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陆宇峰老师从法律人的视角谈了对“法育”的认识,解读了《大纲》关于法治教育重要性的阐述,进而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既不是一般的普法活动,也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既不是传统的法制教育,也不是法学专业或职业教育。对于“法育”与“德育”的关系,陆老师认为在“德育为先”的现行教育方针下,法治教育应当分三步走:首先融入“德育”;其次成为“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改造传统“德育”,使之转型为“社会主义公民教育”。他还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才刚刚起步,成败未知,当务之急是四项工作,即一本准确的《大纲》解读、一套合格的系统化教材、一批胜任的中小学教师、一批专门的法治教育研究者。
黄向阳老师则从德育专家的角度谈了他的看法,黄老师首先阐述了广义上德育的内容。谈到法育与德育二者关系时,他认为道德与法律有很多共通之处,尽量不分家。在讨论学科地位的问题上,黄老师认为法治教育不应该追求独立学科地位,应该探索将“法育”纳入到德育教育体系的路径。
马长山教授对于对话进行了评议,他指出学术的魅力不在于“说好话”,而在于争鸣。马教授从以下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观点:从历史上看,今天的法治教育是中国近代以来法治启蒙的继续和升级;从现实上来看,当下的普法教育,从民众到政府部门都意在守法教育而缺乏法治精神;从具体来看,法治教育仍然存在学科和领域之争,但应该放在更高层面,放到公民精神和品格培养上来取得共识;从未来看,我们应该承担起研究和推进法治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陈大文教授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二级学科中,法治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在谈到法育与德育的关系时,陈教授认为法育是德育的一个部分,现在的法治教育的问题在于简单重复,应该要有合理分工,陈教授认为不同学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应该有不同的分工,主要可以概括为:小学讲法治故事,中学讲法律规范,大学讲法学观点。
“教育法治三人谈”由法学院发起组织,旨在聚焦教育法治热点问题,定期以“三人谈”+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学术交流,对教育法治领域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出及时有效回应,推动教育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教育法学人才的培养。2016年5月25日推出了首期“教育法治三人谈”,聚焦“反校园欺凌”问题,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该项目也被列入201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项目。校宣传部副部长方金奇提出,“明辨”是我国思想史上的优良传统,希望“教育法治三人谈”,能聚焦更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多学科、跨领域的对话和论辩,努力把“三人谈”办成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百家争鸣”式的文化品牌,为学校文化育人做出一份独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