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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法学青年论坛系列第13讲 | 基本权利的性质与功能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0


      2018年5月23日17时,师大法学青年论坛系列第13讲——“基本权利的性质与功能”在闵行校区法学院楼408报告厅隆重举行,主讲人为山东大学法学院姜峰教授。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师大法学》编辑部承办,我院田雷教授主持,张志铭院长、紫江青年学者于浩老师、晨晖学者孟凡壮老师出席并参与评议。
 

      讲座开始前,田雷教授对姜峰教授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做了简要的介绍,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开始,姜峰教授首先指出,本次讲座内容对基本权利的思考是基于对现有相关理论的反思展开,是对我国传统的基本权利理论所进行的商讨。并进一步提出,应当从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入手,重新认识基本权利。
 

      其次,姜峰教授分别介绍了基本权利的公共性、脆弱性等特征。他提出,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在设定目的上更多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权利只有在存在政府压制风险的场合才具有“入宪”的必要性。接下来,姜峰教授指出,宪法中基本权利的主要功能是一种“防护机制”,防止公共权力对个人权益的侵害,为民主决策的范围设定尺度。
整个演讲既有严密的理论推演,又有生动的举例说明,让在场的同学们受益匪浅。讲座后半部分,同学们提出自己在讲座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姜峰教授也耐心地做出了回应,进一步完善充实了讲座的主旨内容。同时,他也谈到自己对宪法理论研究的深刻理解,引发了同学们进一步的思考。


      最后,各位老师一起合影留念,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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