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下午2时,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系列讲座之“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在法学院楼208研讨室举行。
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孙万怀老师主讲,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带头人钱叶六教授主持。我院孙立红老师和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孙万怀老师主讲,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带头人钱叶六教授主持。我院孙立红老师和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钱叶六老师介绍了孙万怀教授的学术履历和成就,并对孙万怀老师能来华师做客并进行学术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孙万怀老师则对华师大法学院的邀请表示感谢,同时对华师刑法学科的良好发展势头表示了肯定和赞赏。
讲座伊始,孙万怀教授首先指出,目前司法上出现了不少从刑罚的角度考察入罪的理论,比如从常识、常情、常理的角度分析是否入罪以及以刑反制定罪的司法理念,等等。他将之总结为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
孙万怀老师引用学者罗培新的文章中,互联网同生活的过度结合将导致不可欲后果的观点,指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引出了许多传统刑法难以回应的问题,例如非法集资数额在互联网+时代表现出的特点,可能会导致传统刑罚的崩溃。技术水平提高不代表制度伦理条件的满足,一些技术发展导致了社会问题,而由此转化而来的法律问题难以为司法所解决,这是刑法目前最大的难题和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的渊源。
讲座伊始,孙万怀教授首先指出,目前司法上出现了不少从刑罚的角度考察入罪的理论,比如从常识、常情、常理的角度分析是否入罪以及以刑反制定罪的司法理念,等等。他将之总结为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
孙万怀老师引用学者罗培新的文章中,互联网同生活的过度结合将导致不可欲后果的观点,指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引出了许多传统刑法难以回应的问题,例如非法集资数额在互联网+时代表现出的特点,可能会导致传统刑罚的崩溃。技术水平提高不代表制度伦理条件的满足,一些技术发展导致了社会问题,而由此转化而来的法律问题难以为司法所解决,这是刑法目前最大的难题和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的渊源。
孙万怀教授同时还指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司法实践中定性产生了很大冲击,许霆案是其肇端。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财产控制的界定受到挑战,从而导致了盗窃罪和诈骗罪界限不清等一系列问题。
其后,孙万怀教授回到刑法教义学,认为刑法第3条实际规定的是罪从法定原则,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传统定义不同,其体现了法律专属主义下法律处罚的绝对性和排他性。他引用奥斯丁“法是主权者的命令”这句格言,认为命令必须执行,但命令是否是主权者的意志则并不确定,并因此导致了分析实证主义和新自然法学的论争。并且在法律体系已然建构起来后,如何理解法律也是问题。以及最核心的——当严格执法导致不公正的结果时,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人可以吸取沃伦法院的经验,在法律文本的边缘选择克制,但单纯的克制主义理论本身就难以自洽,能动积极主义往往更能保障被告权益并推动法律的发展。
其后,孙万怀教授回到刑法教义学,认为刑法第3条实际规定的是罪从法定原则,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传统定义不同,其体现了法律专属主义下法律处罚的绝对性和排他性。他引用奥斯丁“法是主权者的命令”这句格言,认为命令必须执行,但命令是否是主权者的意志则并不确定,并因此导致了分析实证主义和新自然法学的论争。并且在法律体系已然建构起来后,如何理解法律也是问题。以及最核心的——当严格执法导致不公正的结果时,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人可以吸取沃伦法院的经验,在法律文本的边缘选择克制,但单纯的克制主义理论本身就难以自洽,能动积极主义往往更能保障被告权益并推动法律的发展。
因之,孙万怀教授指出,相对性关注保障法律安定性的基础上,要重视基于宪法和刑法的基本理念的合目的性解释。他以陆勇案为例,指出依据药品管理秩序确定假药是不合理的,缺乏抽象危险的假药不应当被简单界定为刑法上的假药。因此,我们应当坚持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在坚持基础上,认真对待刑罚反制等单向积极主义刑法观点。当严守法律的判决缺乏合目的性、不合常情时,要在宪法和刑法基本精神的指导下,通过解释法律等方式出罪。
随后,钱叶六老师对孙万怀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评述,并就司法能动和积极主义法律观的区别向孙万怀老师提问。孙万怀老师对此指出,能动和积极是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但司法能动仅是司法领域的积极,而积极主义法律观会反映在立法、司法全过程中。在刑罚领域,相对主义主要强调对罪刑内容的界定。在场的几位同学也就“李斯特鸿沟是否存在”、“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下的法律解释”等问题同孙万怀老师做了互动和交流。
随后,钱叶六老师对孙万怀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评述,并就司法能动和积极主义法律观的区别向孙万怀老师提问。孙万怀老师对此指出,能动和积极是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但司法能动仅是司法领域的积极,而积极主义法律观会反映在立法、司法全过程中。在刑罚领域,相对主义主要强调对罪刑内容的界定。在场的几位同学也就“李斯特鸿沟是否存在”、“相对积极主义刑罚观下的法律解释”等问题同孙万怀老师做了互动和交流。
讲座最后,孙立红老师向孙万怀教授赠送了华师大法学院讲座嘉宾特色文创纪念品,,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