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下午,法学院第一届教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院党委书记张惠虹列席会议,会议由岑峨副院长主持。
会上,张惠虹书记做了法学院第一届教学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人选提名情况说明,委员们举手表决选举产生了首届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黄欣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岑峨副院长担任,委员8名(以姓氏笔画为序):于浩、孙立红、岑峨、张颖慧、柏浪涛、凌维慈、黄欣、黄翔。
黄欣主任根据教学委员会章程对各委员的职责和分工进行明确。岑峨副主任做了审核评估院系工作任务清单及评估支撑材料的情况说明,并主持讨论和布置了审核评估院系工作任务。岑峨还向各委员介绍了法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准备情况及《法学院教职工课时及相关工作津贴发放实施办法》修订情况。
黄欣主任指出,教学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教学管理机构,是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平台,希望委员们以高度责任感投入这项工作,切实发挥教学事务咨询、指导、决策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