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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原理与运用——豪车局中局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1

      2020年5月7日晚18点30分,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云讲座第三场在腾讯课堂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姚明斌老师担任主讲人,我院纪海龙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李建星副教授担任评议人,几位其他院校的知名学者以及校内外众多学生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豪车局中局——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原理与运用”。姚明斌副教授分“豪车案的案情”、“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基本原理”以及“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具体应用”三个部分依次对此主题展开阐述。在场师生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在第一部分中,姚明斌副教授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案例基本情况,并从诉讼类型的视角,阐释了请求权在给付之诉乃至在整个民法以及民事诉讼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在第二部分中,姚明斌副教授通过分析具体法条的方式,生动地讲解了请求权基础的四项判断标准。并通过分析实例,说明了属于请求权基础的法条和不属于请求权基础的法条在诉讼对抗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之后,展示了请求权体系下多项请求权基础的检索顺序。最后,以案例引出单项请求权的检视层次,从诉讼对抗的视角,指出请求权主张以及可能遭遇的抗辩事由。
     在第三部分中,姚明斌副教授将以上所讲的请求权基础方法运用到豪车案的分析中。首先展示常用的历史分析法在复杂案情中应用的不足。之后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层层分析双方当事人所能享有的请求权。最后,将讲座中未讲解的本案中其他有价值问题留给师生思考。
     在之后的评议环节,李建星副教授对讲座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疑问。李老师提出了通谋虚伪表示和代理之间关系的问题,纪海龙老师也对此表达了自己的见解。此外,李建星老师也提出在本案中是适用借贷合同还是消费保管合同规则的问题,并就不当得利返还请 求权的三个抗辩事由提出了疑问。姚明斌副教授也作出了相应回应。老师们的观点交锋使同学深受启发。在互动环节,在场学生纷纷向姚明斌副教授提出自己的疑问,姚明斌副教授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讲座的最后,纪海龙老师带头在线鼓掌,以表示对姚老师的感谢。评论区里充满了同学赠送的鲜花,讲座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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