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8日下午,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逮捕制度回顾与反思”为题的华东师范大学知名学者系列讲座在法学院楼104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报告会由孙长永教授主讲,法学院教授佀化强主持,我院张志铭院长、钱叶六、于浩、孟凡壮、樊传明等几位老师和部分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参与了讲座。
孙长永教授以日本学者高田卓尔的见解“近代以来的人权思想,主要是以刑事程序中强制措施的控制或者合理化为中心展开的”引入主题,分别以我国逮捕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前景展望五个方面展开讲座。
孙长永教授介绍,1979年的《逮捕拘留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的发布是逮捕制度的恢复和重建,1996年、2012年、2018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发布是逮捕制度的发展完善。
孙长永教授肯定了中国逮捕制度在客观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首先,我国逮捕制度对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从逮捕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捕诉率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第三,从逮捕制度的程序机制建设来看,检察机关对于逮捕听证程序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了积极探索。第四,从逮捕制度的影响来看,其四十年的发展完善对于广大司法人员转变司法观念,也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
同时,孙长永教授也指出,中国逮捕制度存在可待改进的空间。首先,我国捕诉率虽然持续下降,但依然居高不下,逮捕羁押人数太多。其次,未决羁押期限过长。在法律规定中,我国未决羁押的期限远超世界其他国家,在实践中也存在大量超期羁押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孙长永教授进行了原因分析。第一,逮捕制度的指导理念和功能定位与逮捕作为诉讼强制措施的性质不符。从逮捕制度的各项规定可以看出,我国逮捕制度的功能主要在于惩罚犯罪而不在保障诉讼。第二,逮捕制度的立法设计未能贯彻无罪推定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权利制衡原则。第三,审查逮捕的具体规则倾向于积极批准逮捕。
就逮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孙长永教授提出两种思路。其一为检察权主导下的技术改良论,其二为以司法审查为中心的制度改革论。
讲座的尾声,张志铭院长向孙长永教授赠送了专门为讲座定制的纪念品,感谢孙教授的精彩分享,期待孙教授再次来到法学院。
新闻稿:徐启慧
摄影:张邵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