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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效与出路”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次数:0

2020年12月10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53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效与出路”在法学院204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教授主讲,我院樊传明副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吴思远博士、我院钱叶六教授、佀化强教授和部分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魏晓娜教授从为什么要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从我国改革的的原因、实效、瓶颈和出路等方面全面介绍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魏教授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近年来受到学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要害,热度却有所下降,这种“喧宾夺主”的现状需要学界的反思。

接下来,魏教授分别解释了我国为什么要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改革的实效、改革遇到的瓶颈以及改革的出路等问题。魏教授从证据适用角度出发,说明了我国现阶段的刑事诉讼模式并非以审判为中心,并指出了这种情况下对控辩双方论证责任、侦控审三方的关系、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以及冤假错案出现的影响,由此论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价值。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效部分,魏教授分别对委托律师比例、召开庭前会议比例、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率、辩护意见采纳率等变化进行了分析。她指出,“以案卷为中心的审判认知结构”和“副卷背后的判决权威结果”是目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瓶颈,并对改革存在的逻辑冲突进行了阐释。随后,魏教授为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一弱一强”和“优化判决权威结构”两条出路,指出要弱化案卷、强化对质权,并对副卷的以及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进行规制。在讲述的最后阶段,魏教授简要对审前程序改革进行了介绍,指出要明确侦查定位,推动检察改革。

讲座尾声,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吴思远老师就魏教授的讲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吴老师认为我们仍需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热度褪去的现状与对试点改革的结果的功利性追求进行反思。本院同学也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魏教授进行了交流。

在讲座最后,佀化强教授向魏晓娜教授赠予了专门为本次讲座定制的纪念海报,以感谢魏晓娜教授的分享。钱叶六教授为魏晓娜老师颁发了聘书,聘请魏晓娜教授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新闻稿:张浩冉

摄影:吴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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