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下午,《师大法学》系列讲座——“案例研究与论文写作”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孙光宁教授主讲,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雷槟硕老师担任主持人,200余名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主持人雷槟硕老师向参会师生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孙光宁教授,孙光宁教授是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在法律方法、司法判例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众多瞩目的学术成果。为提升学生独立研究能力和论文写作水平,促进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师大法学》编辑部特邀孙光宁教授为大家带来这场精彩的讲座。
本次讲座,孙光宁教授围绕案例研究的范围与案例研究的模式两个主题展开了讲解。第一部分,孙光宁教授首先论述了案例研究的价值与优势,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案例研究的范围。案例研究的范围涵括古(古代案例)、今(社会热点案件)、中(指导性案例)、外(国外案例)、虚(虚拟案件如洞穴奇案等)五个领域。
第二部分,孙光宁教授分别介绍了案例研究的三种模式。第一种案例研究模式是单一案件模式,即针对一个案件的深入研究,研究者可以独辟蹊径、细节推演、深入挖掘更为普遍的问题。第二种案例研究模式是两案对比模式,既可以进行“同案不同判”的两案比较,也可以选定案例进行中外对比或古今对比,此种案例研究模式须以充足的案例积累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挖掘和扩展,例如学界针对第18号指导性案例所作的对比评述。第三种案例研究模式是多案推演模式,其特点是需要结合众多案件中的有效节点进行分析,此种模式要求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总结类型、分析数据、把握趋势、挖掘启示,孙光宁教授以重要法学刊物中的若干案例研究文献为例阐释了多案推演模式的内涵。
在互动环节,参与讲座的同学踊跃地通过聊天框提问,孙光宁教授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困惑。其中,有同学提问如何从案例中归纳出值得推进的命题,孙光宁教授回答这取决于前期的积累和对研究现状的把握,可以先从已有的文献着手学习裁判文书的查找收集方法和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同时需学习数据清洗方法以排除干扰项及无效信息。法律方法论是适合单一模式的案例研究的分析工具,因此需要细致地掌握法律方法。
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