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你的位置:首页  学院新闻

法学院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次数:1

       2024年4月29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在学院208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邀请法学院教授、纪检监察研究院党内法规与监督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于浩以“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题作专题报告,介绍《条例》的修改重点和特色。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岑峨主持。

       于浩教授从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条例》的历次修改、2023年《条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三个部分展开报告。他首先通过回顾全面从严治党的形成过程,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并分析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如何准确的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如何科学把握、正确认识当前从严治党的形势。他表示此次《条例》的修订将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

       接着,在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次修改内容进行对比的基础上,于浩教授详细解读了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增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次修订既展现了党的纪律因时而变、与时俱进的特点,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他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针对曾经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旨在更好地规范党员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报告中,于浩教授还结合“秦岭违建案”“傅政华案”等具体案例分析《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的必要性,杜绝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明确党的政治纪律之严肃性,使与会同志深刻感受到党的纪律的威严。

       最后,岑峨书记表示此次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扩大会不仅加深了同志们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也有力推动了同志们更好地学习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后法学院党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坚持分层分类、有力推进,将特别关注财务、招生、采购、科研、人事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助力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588 传真:021-5434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