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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7-30 浏览次数:1

       7月26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法学院104会议室召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教工支部书记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岑峨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岑峨进行领学。她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全会主题,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法学院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要按照学校的整体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尤其是要重点学习全会精神中涉及法治部分的重要论述以及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论述。要齐心协力抓好《决定》贯彻落实,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全院工作中来,把党中央部署转化为法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进一步做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会上,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分别作交流发言。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加深了大家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师生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投身法治建设、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学院党委书记岑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具有十分深远的政治意义,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的里程碑。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决定》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于高校法学院来说,既指明了努力方向,也感受到肩负重任。法学院党委要按照学校的整体部署要求,组织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紧紧围绕学校优势和学院发展特色,加强教育法学和区域法治研究,以企业合规为切入培养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学院党委委员田雷:党的三中全会历来是党和国家发展历程中的大事情。我们都知道,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标志着国家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进而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到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些都是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而对于我们当下而言,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所言,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同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样,都是“划时代”的,“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

       作为一位新时代的法学研究者,无论是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法制建设研究,还是思考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法治问题,都脱离不开改革和法治之间的关系这一大的理论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基调,本次全会的决定也在第一部分的总体要求内容里提到,“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这一综合、系统的表述,一方面既是对过去数十年来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的高度总结,同时另一方面,也在规定了下一阶段法治建设的关键以及战略。

       作为最基本的法学原理,法律讲究“定”,而改革要求“变”,故而定和变之间如何协调,历来是法治建设的一处核心问题。就我个人的研究而言,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和改革之间的复杂关系形态,考察不同历史阶段这一矛盾的具体展开及其解决,比如1984年三中全会的“经济体制改革”和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国务院的立法授权的历史关联,就是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方法,同时也能通过这些经验的、历史的、实证的研究,为当下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法学院党委委员郑颖:我们高校教师应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教育领域的相关决策和部署,将其贯彻到日常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中,为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三中全会精神对高校教学与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首先,三中全会精神强调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这使得高校更加明确其肩负的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使命。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其次,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了高校的综合改革。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要求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这为高校明确了下一步发展方向,提供了指引和遵循。高校需要积极响应号召,全面推进大学战略转型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以全方位改革创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此外,三中全会精神还强调要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这要求高校在学科设置上更加注重与国家战略需求的对接,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设和拔尖人才的培养。

       法学院党委委员王沁怡: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我对以下两方面印象深刻。一是全会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做出重要部署。这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也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高校思政工作的实践者,我们需要进一步凝聚思想认识,聚焦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法学院一员,更是参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一份子,我们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始终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改革创新法学教育实践,提高育人成效,为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法学院副院长段磊: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我很欣喜的看到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教育者和研究者,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党中央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其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既是服务于国家的大政方针,也有利于促进上海的地方发展,更是我校卓越育人纲要在法学领域的具体展现。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我们一定遵循 “奉法守正,知行合一”的院训,向社会培养输送更多“有关怀、识时务、讲方法”的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于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统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为我们的法学教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法治建设离不开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中国的一线建设者,是国家治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建设一支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这要求我们在讲授法学知识的同时,要与时俱进,引领学生理解全面依法治国之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突出法学的实践品质,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引介域外法治理论与实践,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

      法学院办公室主任林佳男:通过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我深切认识到以下三个方面:这次会议的召开时机很关键,这是我们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题很重要,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总结运用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深入分析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谋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党的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意义很重大,会议的召开对推动全员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夺取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新的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们要时刻牢记上级嘱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紧密联系基层工作实际,投身基层岗位实践,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

       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孟凡壮:作为一名法学院的老师,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对于指导法学教育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全会强调了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性,这对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深远影响。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要紧密结合全会精神,深化法学教学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同时,也要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张颖慧:《决定》提出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举措,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高校教师,我们要积极响应改革的各项要求,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国家战略人才、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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