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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7年春季学期赴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6-08-26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与台北大学法律学院的学生交流协议,本着对等、互惠的原则,现启动2027季学期2027年2月至2027年6月)赴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交换生的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目前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本科生或一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

2.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善于交流;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英语能力较好;

4. 申请前需征求家长意见,并提供家长亲笔签名的赴港澳台交流同意书(附件3)

5. 结束交换回校后,需履行志愿者义务,为下一届来校的港澳台交换生提供服务


二、报名材料

1. 交换生申请表(附件2);

2. 在校学习成绩单

3. 学习计划书(1000字以上);

4. 推荐信1份;

5. 外语能力证明

6. 其他能力证明(非必须提交材料,若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话请提交,提交文件不超过3份)

7. 赴港澳台交流同意书(需本人、家长签字,研究生另需导师签字)。


三、材料递交

1. 材料1-7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重命名为“姓名-年级-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交换”

2. 以上材料请于2026914下午5点前发送至ymye@law.ecnu.edu.cn。请按规定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录取

法学院将会同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或面试,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将组织审核,预计20261231日以前公布录取结果。


五、其他说明

1. 互免合作高校学费(需缴纳本校学费),交流期间旅费、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等需自理。

2. 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可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同学们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规划。学生派出交换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返回

3. 鉴于安全公共卫生健康等不确定性,请同学做好充分评估。具体派出以届时出入境部门、合作高校最新政策为准。

4. 合作高校交换期间每学期至少须修读1门课程。

5. 确定入选交换生计划后,需要提供学习计划书(1000字以上,简体和繁体各1份)短期研修健康检查项目表入台申请书、个人白底2寸证件照电子版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读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等入选后发送)

6. 交换生合作高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方学生的相同待遇

7. 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或一学期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若合作高校同时期派学生来校交换,宿舍将优先提供给交换生使用,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


六、联系方式:

老师ymye@law.ecnu.edu.cn


法学院

2026826





附件1:台北大学法律学院2027年春季学期交换生申请指南.pdf

附件2:台北大学交换生申请表202608.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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