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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于浩
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CUPL Journal 2017年02期作者:于浩,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紫江学者 摘要: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其治理以法治为指向,视法治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践行规则之治、法律主治和良法之治,构建国家统治、社会自治与个人自主三者协同的治理格局,以实现社会生活的法秩序构造。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历程中,国家的权威支撑、保障着法律权威,引领并推动着法制变革和法治发展;而国家的强势介入以及由此生成的国家主义立场却又在一定程度上排拒了法律对权力的约束,弱化了协同共治的法治社会的可行性。国家主义与法治之间的博弈,势必影响着立法、司法的制度设计以及法治实现方法的理解适用。转型中国的法治化治理需要正视并反思这种国家主义立场,反思其对法治立场和效用的侵蚀。 关键词:法治; 国家主义;...
2017-07-26
《法商研究》 王岚
期刊:《法商研究》2017年第3期作者:王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摘要:理论和实践中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类污染环境罪中处置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明确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对此类罪犯罪构成要件之处置行为认定具有指导意义。污染环境罪是一种包含严重危害可能性的实害犯,其所保护的法益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环境本身。严重危害可能性是指对传统法益存在严重危害可能性,对生态环境自身而言则指已经发生环境污染。解读“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第5项中的处置行为时,应将实施于企业特定空间范围内的各种处理行为排除在外,否则,将不当扩大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范围,并且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关键词: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实害犯;处置行为相关链接:ht...
2017-07-26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刘新民
期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7年01期作者:刘新民,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摘要:我国《刑法》第176条将"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纳入犯罪行为,这种将非正规金融活动入罪化的立法政策值得反思。将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入罪化,有悖于现代刑法所奉行的谦抑性原则,有悖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也是有悖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需要。概而言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该去罪化,这是建立公正、合理之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迈向金融业平等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去罪化; 投资合同; 谦抑原则; 市场经济; DOI:10.16382/j.cnki.1000-5579.2017.01.014 分类号:D924.3相关链接...
2017-07-26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凌维慈
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CUPL Journal 2017年01期作者:凌维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摘要:近十年来国家和地方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干预措施运用了各类规制手段、影响到诸多市场主体的权利,然而,运用一般的规制理论却很难评价这些措施的得失及其在法治层面的缺陷。究其原因,在于学界尚未就作为规制对象的我国房地产市场和作为规制目的的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关系,以及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对房地产规制产生的影响三者展开充分的认识和研究。我国房地产市场规制具有规制者与被规制者重合、微观产业规制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的特殊之处。因此,打破规制者与被规制者的重合、客观评价规制机关的独立性、建立稳定的规制框架以及提高可负担性住房权利的地位等视角应在规制方案设计时受到重视。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行政规制; 调控;&...
2017-07-26
《广东社会科学》 于浩
期刊:广东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2017年02期作者:于浩,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紫江学者 摘要:国家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法律学说具有丰富的内涵,对西方和中国社会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国家主义的立场中,“国家”是奠基性的概念。对于“国家是什么”的理论命题,国家主义者给予了四个方面的回答,即国家是世俗权威的化身、无上权力的归宿、最高利益的代表和驯化公民的牧者。近代中国语境中的“国家”与西方迥异,带有救亡图存的工具性色彩。对百年前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想,有必要进行批判性的吸收与借鉴,从而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有效的理论资源。 关键词:国家主义; 国家; 法治; 权威; 权力; 救亡图存; 分类号:D920.0相关链接:http://kns.cnki.net/
2017-07-26
《政治与法律》 董保华
期刊: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7年04期作者:董保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摘要:"法定解除"与"约定终止"是我国解雇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法定解除"规则更多体现公法的特性,对劳动关系强调国家管制,"约定终止"规则主要具有私法的属性,对劳动关系侧重当事人自治。对我国是否应当维持重管制而轻自治的立法思路的问题,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修改中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相关法理分析和比较法研究可以证明,无论是解雇的法定事由还是解雇补偿的规则,坚持管制与自治的平衡才是符合我国客观实际的立法导向。我国《劳动法》的解雇制度规范贯彻了管制与自治相融合的理念,故可以为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法定解除; 约定终止; 经济补偿; 劳动法;...
2017-07-26
《东方法学》 柏浪涛
期刊:东方法学 Oriental Law 2017年02期 作者:柏浪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摘要:指责处分意识不要说无法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并不妥当。处分意识的必要性在于占有意思的必要性。处分意识是指处分人意识到将自己占有的财物或享有的财产性利益转移给对方占有或享有。首先,处分人需意识到自己占有财物或享有财产性利益。这种占有意思必须是具体的占有意思。其次,处分人在认识自己"转移占有"时,只需意识到财物的占有状态的改变。就有体物而言,不需要对财物的价值、数量及种类有认识;这些内容属于"错误认识"的认识内容,但不是"处分意识"的认识内容。就财产性利益而言,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债权的当场实现可能性,就表明有处分意识。"偷换二维码"案件中,如果顾客对收款账户(二维码账户)不负有审查...
2017-07-26
《CLSCI》 柏浪涛
近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发布了2016年度CLSCI高产作者榜单,我院柏浪涛副教授上榜,2016年柏浪涛副教授分别在《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学家》和《法学》上共发表论文4篇。 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CLSCI),是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于2010年起,对全国法学研究机构和个人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进行统计分析的期刊目录。在统计CLSCI论文数量等数据的基础上,对各法学院校的学术质量和贡献力进行分析、评价,旨在建立属于法学共同体自己的评价体系。 目前,CLSCI是指《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
2017-07-26
《商务印书馆》 吴彦
《自然法理论》菲尼斯 吴彦编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译者简介:吴彦,浙江温州人,201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2014年分别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和复旦大学法学院作博士后研究,现执教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政治哲学与宪法理论。译有《康德:权利哲学》《实践理性的第一原则》《权威的性质与功能》《自然法理论》。在《哲学与文化》(中国台湾)、《二十一世纪》(中国香港)、《开放时代》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若干篇。主编商务印书馆丛书“自然法名著译丛”“政治哲学名著译丛”,创办并主编《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评论》(辑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全书目录 阿奎那的道德、政治与法律哲学法律的自然法理论自由主义与自然法理论附录一 术语简释附录二 约翰·菲...
2017-07-26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孟凡壮
作者:孟凡壮,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法学博士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年第二期原文: 当前我国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已经成为非常重要而急迫的现实问题。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体现了国家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的重视。但从长远来看,应对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国家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通过国家专门立法防治校园欺凌具有针对性、预防性、规范性、稳定性和综合性等优点,也是世界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采取的做法。 在应对校园欺凌的立法方面,美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目前美国所有50个州都有反校园欺凌法。其中,佐治亚州1999年就有专门立法,是最早立法的州,蒙大拿州2015年立法,是最后一个立法的州。总体而言,美国各州校园欺凌立法在如下几个方面...
2017-07-26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柏浪涛
作者:柏浪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年第二期原文: 根据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0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问题是,如何理解和适用这里的“宽”?对此需要从定罪和量刑两个角度来考察。 定罪的考量因素有两项:一是法益侵害性 (违法性),二是可谴责性 (非难可能性)。量刑的考量因素有三项:一是法益侵害性,二是可谴责性,三是人身危险性 (再犯可能性)。一个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和可谴责性,便构成犯罪,对此适用的刑罚被称为报应刑,主要是回应已然事实。量刑时依据人身危险性所适用的刑罚被称为预防刑,主要面对未然事实。针对未成年人...
2017-07-26
《东方法学》 柏浪涛
2017-07-26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任海涛
2017-07-26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凌维慈
作者:凌维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原文责任编辑:陈越峰,本文推送已获刊物编辑部授权。内容提要近十年来国家和地方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干预措施运用了各类规制手段、影响到诸多市场主体的权利,然而,运用一般的规制理论却很难评价这些措施的得失及其在法治层面的缺陷。究其原因,在于学界尚未就作为规制对象的我国房地产市场和作为规制目的的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关系,以及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对房地产规制产生的影响三者展开充分的认识和研究。我国房地产市场规制具有规制者与被规制者重合、微观产业规制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的特殊之处。因此,打破规制者与被规制者的重合、客观评价规制机关的独立性、建立稳定的规制框架以及提高可负担性住房权利的地位等视角应在规制方案设计时受到重视。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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